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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甚林建议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发表日期:2007-10-25浏览次数: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合法权益。近日,孙甚林(市人大常委、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南方集团董事长)结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10条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坚持公平、公正司法,为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新的努力;二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依法保护;三是进一步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法律教育;四是巩固和完善市高院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定期联系制度,拓展市高院所属分院与区县工商联的沟通和工作平台搭建,加强协调,互通情况,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五是在改革攻坚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中的法律空白应尽快填补、解决;六是已经施行的《物权法》和即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应该有配套的实施细则予以规范;七是法院应加强对仲裁的监督和仲裁执行的审查;八是要不断提高基层法院人员的素质,增强公平、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识,加强法纪监督和执行力度;九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十是法院可增加人民陪审员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数量,不断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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