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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企业投资建设零租金农民工宿舍的建议

发表日期:2007-11-02浏览次数:

关于鼓励企业投资建设零租金农民工宿舍的建议

 

农民工分布在我市各个行业,在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多数农民工生活条件很差,居住条件不良,有的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有的睡大通铺,有的全家人居住在十几、二十平方米的房子里等等。这些农民工居住的房间狭窄拥挤,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通风、透光条件,室内肮脏零乱,除了被褥衣物,几无他物,在火灾、流行病预防等方面存在严重隐患。有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村居住。农民工住房差、住房难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2006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明确要求要“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4月,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改进城乡规划人口分析预测方法,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将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人口统计范围。充分考虑农民工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总结推广苏州等地的经验,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我市是大城市、大农村并存的新兴直辖市,工业化、城镇化正在加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大批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因此,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既是当前紧迫的社会问题,又是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重大问题。为了切实解决我市农民工住房问题,重庆市工商联执委会作出决议,要用或新建、或租赁、或发补贴的方式,今年使我市30万以上农民住到零租金的住房。为了鼓励我市非公企业修建农民工住房,按照国务院和建设部文件多渠道的精神,政府也应当有鼓励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镇建设和各类园区开发建设发展规划。

二、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零租金农民工集体宿舍;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学校、仓库等改建适合农民工居住的零租金农民工宿舍。

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企业新增零租金农民工集体宿舍建设用地,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或国家廉租房的土地优惠政策执行。

四、对企业投资建设零租金农民工宿舍免征土地出让金、城市综合建设配套费、异地人防建设费等税费。

五、各级政府应在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等方面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零租金农民工宿舍。

六、加强农民工住房情况统计工作,建立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系机制,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切实解决农民工住房差、住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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