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在第2联组讨论会议上的发言 向远道 (2006年1月24日) 尊敬的鸿举市长: 我受尹主席和徐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工商联,就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联“三个作用”和进一步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如下发言: 2006年为“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截止2006年12月,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预计实现增加值1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3.1%比上年增长1.3个百分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到605万人,比上年新增40万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到660亿元,比上年增长18%。非公有制经济已在活跃市场、增加政府税收、优化市场资源、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重庆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巩固和状大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文件),对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政策措施,其中对工商联性质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提出了工商联要做好三个“充分发挥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即: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对工商联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几年来,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工商联“三个作用”的发挥,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支持工商联成立了重庆市总商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并由市财政注入了200万的启动资金;落实了工商联办公场所的装修费用;最近,市政府又授权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非行业性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特别是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以来,市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地解决了非公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责任感。 同时,我们也借这个机会汇报和反映市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1、重庆市总商会大厦建设问题。总商会大厦最初由瀛丹集团负责建设和拆迁,建成后返还市工商联拆迁面积12000多平方米,后由于资金问题,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生效后,由天奇集团接手瀛丹集团负责总商会大厦的建设和拆迁工作,建成后返还工商联5000多平方米。但瀛丹集团与已拆迁的14户和被拆迁单位市民建会的安置补偿问题没有得到协调解决,瀛丹集团利用转让合同的部分条款疏忽,致使拆迁户阻止天奇集团的施工和拆迁以及到市工商联上访滋事,导致新商会大厦已经建成一年而旧房至今无法拆迁,严重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也严重影响了市工商联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希望市政府能够责成有关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依据仲裁判决和四久工程的处置原则及时解决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达到企业解套、工商联解困的目的。 2、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这是党中央赋予工商联的新的重大任务,是工商联必须积极承担的新的社会与历史责任。建议市委、市政府一是大力宣传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意义。二是切实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和形式、途径归口工商联管理和指导。三是合理界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其它党派、团体组织的关系,切实解决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身兼数职的问题。 3、行业组织的规范发展和统一管理问题。目前,我市多数行业协会仍停留在扮演“二政府”或“退休安置办”的角色,虽然市政府发文要求与政府部门脱钩,但明脱暗不脱,耦断丝连的现象依然存在,已严重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另外,尽管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非行业性社团授权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但行业协会的整合仍不能顺利推进,“一业多会”的现象还得不到纠正,希望市政府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促成一业一会和统一管理,切实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团结同行、行业自律、保护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加大担保基金的投入问题。市工商联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在鸿举市长的关怀下,2006年为中小企业进行担保,担保金额达到8.5亿元,解决了数十家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但由于担保基金的投入不足,总额偏少(200万),发挥作用受限,建议市政府依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逐年增加市工商联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为更多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