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不商业联合会文件 黔江工商联文[2005]29号 (2006)重庆市黔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征集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的提案 市工商联研究室: 我会收到重庆市工商联”关于征集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的通知”渝联发[2005]234号文件后,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现就建议提案一件报送给你们请予审查。 附:提案1件(建议行业商会协会归属工商联管理)。 2005年12月12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 黔江区工商联办公室 2005年12月12日 | (共印10份) |
建议行业商会(协会)归属工商联管理的提案 加快行业商会(协会)建设步伐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行业商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志。、 随着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与企业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因此,必须寻求合适的桥梁、纽带,把政府、企业、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政府将把不该管的事交出来,其所释放的管理职能要有新的载体来承担。这些变化都预示着行业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必将有其归属。 据了解,目前黔江区行业商会(协会)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已被撤销的政府部门翻牌成立。二是由相关政府部门组建,三是主要在工商联指导下由民间自发成立。目前,这些商会(协会)在实际运作中存在许多问题,离市场经济的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官办行业协会居多,民间性质行业商会少。官办行业协会存在种种弊端,有些行政部门,组建行业商会既不是为了实施行业管理,也不是为了给企业维权,而仅仅是为了保留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拥有的权利和既得利益,服务意识淡薄,官僚气息浓厚,甚至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二是行业商会(协会)缺乏必要的管理职能。无职无权,应由商会提供的服务无法为企业提供,对违反行规、无序竞争现象束手无策,企业入会后认为商会组织只是摆设,造成成立时热热闹闹,成立后冷冷清清的怪现象发生。三是行业协会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社会上各种协会组织种类繁多,企业无所适从,有的甚至是被迫入会,严重影响了商会(协会)的形象。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认为,首先要从法律上明确行业商会的定位及职能。在国家《商会法》没有出台之前,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来明确商会的地位,制定促进和规范商会组织发展的条款。 其次,行业协会必须与政府脱钩。禁止国家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兼职,把翻牌或官办行业协会从政府机关中剥离出来,使其与政府机关彻底脱钩,恢复行业商会本来面目,真正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的作用。 第三,加强工商联职能作用。工商联要在政府的指导下,统筹地方行业商会、协会的发展,让行业商会、协会实现民间化,市场化,公正独立,规范运作,真正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