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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申:股票交易所得不需要纳税

发表日期:2008-01-11浏览次数: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通报刚刚开展的200712万自行申报情况,重申股票交易所得不需要纳税。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去年的经验,北京、上海、广州、江苏等城市仍是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重点地区,估计今年的申报人数会超过去年的163万人,和去年相比,今年申报的项目仍是11项不变,但明确了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此外再次明确,只有测算出2007年度股票出现盈利的情况,才需申报,而且股票交易所得不需要纳税,对个人转让所得,因为需要办理交易印花税均需要如实申报。

    
20080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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