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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法律工作考评办法(草案)

发表日期:2008-03-12浏览次数:

      

市工商联法律工作考评办法(草案)

市工商联法律工作考评组由主管副会长向远道、法律部部长陈谋勇组成。以100分为基准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重视调查研究,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各区县工商联及直属商会每开展一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并报送法律部备案,计3分;每提出一件改进政府法制工作建议以及向人大、政协提出有关法律工作的议案、提案,计5分。

二、建立维权工作专门机构。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建立专门维权机构(法律委员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会领导专门分管维权工作,并正常开展工作,10分。

三、建立维权工作联席机制。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积极争取与同级政府各部门、检察院、法院建立维权联动机制,并有具体工作联系制度,落实到部门、责任人,计5分。

四、开展个案维权情况。对有影响的案件,开展维权做到情况清楚,案情熟悉,办理有回馈,并制作简况报市工商联法律部,计3分;积极配合市工商联法律部了解案情,并促成维权个案顺利解决的,计3分。配合市工商联开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计5分。

五、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有关工作。对上级机关通过网络平台或纸质通知要求的统计、总结及其他数据,要翔实、准确、及时报送,迟报扣1分,漏报3分,瞒报扣5分。

市工商联法律部每半年对以上各项工作统计通报一次,年终法律工作总结评比以此为依据,对工作突出的区县、商会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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