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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扩大开放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市高院、市工商联召开工作联系会

发表日期:2008-04-07浏览次数:

200842下午,市高院与我会举行工作联系会,双方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就如何进一步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进行了座谈与交流。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孙甚林,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锋,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丁祥龙,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令友,市工商联副主席向远道、张莉、张明元、朱永光出席了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及市工商联办公室、法律部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向远道同志通报了当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及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就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出了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法律教育,巩固和完善与市高院的定期工作联系制度。

钱锋同志说,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最根本的衡量标准就是重庆经济得到快速健康发展。要把重庆建设成为安全区、放心区,其前提是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预测性、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因此,一是法院要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不论姓公姓私,不论外资还是国有资本,都要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建立规范有序统一的司法制度;三是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涉及知识产权、港澳台、非公有制经济案件,保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国际国内公信力;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工商联的工作联系与合作。

宋令友同志说,解放思想、扩大开放要求法院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转变审判作风,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市工商联联系沟通,共同引导民营企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丁祥龙同志说,薄书记指出“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尤其要做好利用外资和搞活民营企业这两篇大文章”,而引进外资、搞活民营企业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工商联具有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职能,同时肩负团结、教育、引导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职能,与市高院建立长期、亲密、友好的联系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履行职能,能够更好地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好务。

孙甚林同志强调,解放思想是发展的法宝,扩大开放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树立“放水养鱼、关心呵护”的观念。市高院、市工商联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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