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工商联: 现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工商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重庆市工商联 2008年4月25日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工商联年度综合目标 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工商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大力推进“三创”工程,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推动重庆“加快”、“率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区县工商联。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具有“三性”统一的特征,引导工商联充分发挥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科学、公正考核评价,调动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充分考虑各级对区县工商联的评价,增强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内容和指标 第四条 根据工商联的职能和任务,区县工商联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目标、重点目标和创新目标三个方面,并统一设置考核指标。 第五条 基本目标是对区县工商联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工商联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 重点目标是对区县工商联完成市工商联确定的本年度重点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创新目标是对区县工商联在单项业务工作或机关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并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 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 市工商联组织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区县工商联实行统一考核。 第七条 综合目标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区县工商联按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自查打分,并上报相关材料; (二)市工商联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三)形成考核意见; (四)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章 结果及运用 第八条 基本目标、重点目标和创新目标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70分、30分和20分,三项得分之和为区县工商联的综合目标考核结果。 第九条 根据区县工商联考核得分情况,确定区县工商联获奖等次。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能评奖: (一)区县工商联被当地党委政府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二)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被评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次的; (三)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不足70分的; (四)受到市工商联通报批评的; (五)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第十一条 市工商联要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区县工商联综合目标考核情况。 第五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区县工作情况。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变通计分方法,夸大、缩小甚至歪曲事实。 第十三条 区县工商联应当积极配合考核工作,要将考核相关资料上报市工商联办公室,并抄送有关处室(注:思想政治工作抄送宣传部;参政议政工作抄送研究室;组织建设工作,数据库建设工作中的执委、常委登记工作抄送会员部;服务大局服务会员工作中的招商引资工作、融资服务工作,光彩事业工作,数据库建设工作中的民营企业统计工作,光彩推进村建设抄送经济部;服务大局服务会员工作中的对外联络工作抄送联络部;服务大局服务会员工作中的法律培训和维权机制工作、维权服务工作抄送法律部)。要客观真实的进行自查自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影响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 加强考核监督,个人或组织有权举报考核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区县工商联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工商联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工商联负责解释。 重庆市区县工商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类别 | 主要 指标 | 考核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点 | 自 查 得 分 | 考核 得分 | 备 注 | 基本目标 (70 分) | 思想 政治 工作 (10分) | 思想政治工作 | 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活动,包括培训会、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主要内容为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主要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6 | 1、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3次以上(3分);2、有会议或活动通知(1分);3、有简报(1分);4、及时报送市工商联(1分)。 | | | | 教育培训工作 | 举办各种业务知识、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活动 | 4 | 1、举办学习培训2次以上(2.5分);2、有学习培训通知(0.5分);3、有简报(0.5分);4、及时报送市工商联(0.5分)。 | | | | 参政 议政 工作 (10分) | 议案提案工作 | 收集上报议案、提案,大会发言,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 | 4 | 1、在区县“两会”上的议案、提案数比上年有增加(1分);2、在政协大会上有发言(1分);3、获区县政协优秀或重点提案(1分);4、及时向市工商联报送议案、提案和发言材料(1分)。 | | | | 调查研究工作 | 做好调研工作,协助完成市工商联开展调研工作 | 4 | 1、全年不少于2篇调研报告(2分);2、有1篇在区县级及以上媒体上发布(1分);3、向市工商联上报调研报告材料及发布样本,配合协助市工商联做好相关调研工作(1分)。 | | | | 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 及时发布本区县本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 | 2 | 1、民营经济报告要件齐全(指有情况、有数据、有问题和有建议)(1分);2、及时公开发布(指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公布),并上报市工商联(1分)。 | | | | 组织 建设 工作 (10 分) | 会员发展及组织建设工作 | 积极发展企业会员、基层组织和行业商会,帮助其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 8 | 1、新发展企业会员比上年增长5%以上(3分);2、基层组织或行业商会比上年增长1个以上(2分);3、及时报送组织建设的有关数据和资料(2分);4、积极探索组织建设新途径、新方法(1分)。 | | | |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及原工商业者工作 |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表彰工作;做好原工商业者待遇落实和慰问看望工作 | 2 | 1、配合党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和政治安排,积极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社会职务和参与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共(1.5分);2、认真做好原工商业者待遇落实和慰问看望工作,无集访事件发生(0.5分)。 | | | | 服务 大局 服务 会员 工作 (22 分) | 招商引资工作 | 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 2 | 组织或参与招商引资活动1次以上(2分)。 | | | | 融资服务工作 | 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 | 5 | 1、建立银企合作关系1家以上(2分);2、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额度比上年有所增长(2分);3、积极探索会员内部互帮互助解决融资难(1分)。 | | | | 对外联络工作 |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 5 | 1、提供外向型经济相关信息(1.5分);2、建立“走出去”的渠道(1.5分);3、组织人员参加市工商联组织的出国(出境)学习培训考察及相关活动(2分)。 | | | | 法律培训和维权机制工作 | 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并与相关部门搭建工作平台 | 5 | 1、及时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工作(2.5分);2、与司法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和平台(2.5分)。 | | | | 维权服务工作 | 个案维权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 5 | 协调处理相关案件渠道畅通,协调相关纠纷,受理个案办结率在60%以上,否则不得分。 | | | | 光彩 事业 工作 (5 分) | 光彩项目投资 | 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项目投资、人员培训和对口联系等工作 | 3 | 1、光彩投资项目2个以上(1分);2、完成人员培训200人以上(1分);3、新解决就业人数200人以上(1分)。 | | | | 公益慈善捐赠 | 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 | 2 | 每年捐款、捐物额度有所增长(重特大灾害年除外)。 | | | | 数据库建设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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