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工商联、各会员企业: 为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渝职改办[2008]40号文件精神,结合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市工商联高评委负责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含建筑、道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和工程技术、政工类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初定职务评审工作。 同时,向相关评审委员会报送建筑类高、中级,会计、政工类高级任职职务资格申报评审材料。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 根据渝职改办[2001]285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不需报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附上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工商联职评办审批后,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7、对于取得“后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前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二)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或《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任职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止。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三)。 (三)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一是任职年限虽然不够,但工作能力和业绩非常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0〕439号)等文件规定,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是在今年特大地震灾害中参加抗震救灾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计算机考试可实行“先评后补”;对奋不顾身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则可免考;对立功受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初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送市工商联职评办评审。 (二)对破格申报者,由申报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市工商联职评办鉴署意见,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市工商联职评办评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 1、《重庆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高级、中级、初级各一式3份,用A4纸打印,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cqpa.gov.cn)下载,并上报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律要求打印,用A3纸复印,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cqpa.gov.cn)下载。其中,申报工程技术类、建筑类初中级职务一式16份,工程技术类高级职务一式16份,建筑类高级职务一式28份。 4、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市工商联职评办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有效成绩证明)、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业绩成果(初级除外)的原件和复印件。 5、提交继续教育登记证(卡)1份、年度考核表(一式3份)、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3份)。 6、申报者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 五、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7月30日。 六、收费标准 根据渝人办(2000)23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为: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2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60元。 七、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一)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实质,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都突出的人才列为申报对象。在推荐上报时,必须按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办理,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查,从严把关。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相关栏目内签署审查人意见。不够条件的不予申报。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三)。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2007年3月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作有效成绩使用。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高级不少于120学时”的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对学时有具体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是要搞好公示。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综合情况必须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单位负责人在公示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上报。 二是要规范上报材料的格式。凡是申报本人和申报单位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公示表》除外),申报材料按每人一袋,装入牛皮档案袋,在档案袋外面贴上《评审材料清单》(样式见附件一)。 (五)材料归档要求 评审工作结束后,在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后,各单位及时到市工商联职评办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将任职通知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 (七)领取制式表格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与市工商联职评办联系,领取以下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申报表》、《重庆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评审()级政工专业职称资格综合考核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市工商联职评办联系人:徐祖国,联系电话:67516710。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一览表》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一览表》 4、《重庆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5、《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