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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06-19浏览次数: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统战部、发改委、科委、人事局、环保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

20064月,市委、市政府表彰了128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以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深受鼓舞,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建功立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和薄熙来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进一步调动非公有制经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培养一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市委、市政府决定,2008年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调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聪明才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086月启动,9月底前召开表彰大会

三、评选范围

在各级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主要合伙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股东,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

四、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表彰重庆市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50名。拟分别在制造业、房地产、餐饮、商贸、化工、医药、旅游、酒店、咨询服务、高新技术等行业贡献突出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推荐。

五、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政议政,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到表率作用;

2、所在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五年以上的稳定发展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

3、积极支持在企业中建立党、团组织和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开展精神文明活动,注重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追求和实践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所在企业在销售收入、纳税、就业、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光彩扶贫事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

六、评选办法

1、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上报。

2、参评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充分听取本企业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向区县(自治县)工商联党组申报参评材料;区县(自治县)工商联初审后报同级党委统战部审核,在征求同级发改委、科委、中小企业局、人事局、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环保、工会、公安、纪检等单位意见并经当地党委同意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各部门书面意见呈报市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3、市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参评人和市工商联直属商会企业参评人,向市工商联会员部申报评选材料,经市委统战部经济处、市工商联会员部初审后,并征求企业所在地发改委、科委、中小企业局、人事局、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环保、工会、公安、纪检等有关部门意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参评人员名单。

4、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将对所有参评人进行初选,确定初选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研究,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在《重庆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奖励形式

对获奖人员,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奖者的事迹,在《重庆日报》等主要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八、组织领导

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发改委、科委、人事局、环保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联合组成我市“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荐、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评选表彰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负责日常工作。

希望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活动,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一定要突出参评人选的实际贡献。请参评候选人按要求填报《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申报审批表》,并将《审批表》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于71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联会员部代收。

 

联 系 人: 蒋高华(67516313

   马妮妮(67516316   

电子邮箱:jianggaohua001@sina.com

    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重庆市工商联会员部

    编:401147

附件:1、重庆市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重庆市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申报审批表

 

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环保局             重庆市工商局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重庆市工商联

 

                                                          2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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