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宋令友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同志们: 有幸参加今天的会议,感到很高兴。听了向远道主席的工作总结,情况介绍,确实深感工商联在过去的法律维权工作中亮点纷呈、成绩突出,因此被全国工商联宣教部、中华工商时报评为“2008年度工商联工作十大亮点”之一。的确可喜可贺,其中不少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值得法院认真学习。接下来杰明常委还将讲话,会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明晰思路,拓宽渠道,增添措施。下面,就如何协作开展好法律维权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协作,共同为法治建设献策出力。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平安重庆建设是重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大重庆”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其内核就是法治建设。工商联的法律维权工作,承担着为工商联参政议政服务、为健全法制服务、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的职能。它与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宣传法制、执行法律目标同一,所以从法制、平安重庆建设的角度讲,两者在各自的战线上发挥着共同的作用。昨天在平安重庆建设会议上,薄熙来书记用几句浅显易懂的语言妙解法制。他说,法制就是立规矩、懂规矩、全社会守规矩,这三句话句句都是工商联法律维权工作、人民法院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愿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工商联法律维权部门加强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努力,通过各自的工作,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为法制建设、平安重庆建设做贡献。 二、妥善化解纠纷,努力为民企“越冬”提供法律服务。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全球金融危机持续蔓延,远未见底。受其影响,我国经济社会也出现了暂时的困难。去年10月以来,涉及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上升趋势明显。全市法院去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就比2007年上升近3成,多了3万余件;今年1—3月上升幅度更大,一些法院上升约4成。有的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生存困难,可以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让我们一些企业面临“严冬”。如何切实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共渡危机的新措施;如何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如何坚持司法裁判与诉讼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方法是摆在法院、也是摆在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工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希望我们保持更多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把问题了解得更清楚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把化解矛盾的方法想得更周全一些,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最佳解决,依法公平、公正、高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搭建平台,建立健全联系沟通的长效机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主题,去年由重庆高院起草并报经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意见》。决定通过“搭建两个平台,畅通三条渠道,完善五项制度”提升便民诉讼的水平。其中的两个平台,一个是在农村地区,建立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纵向便民诉讼网络;一个是在城镇,建立辐射社区、特殊团体、纠纷多发系统的扇形工作面。法院将按照文件要求,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与工商联、工商联法律维权机构的联系,并把这种联系制度化、规范化,搭建更好的工作平台,共同搞好民营企业的法律维权工作。具体讲,要切实做好以下三件事:一是搭建经常性沟通联系的工作平台,固定联系人员,健全联系制度,拓宽协作渠道,把工作做实做好。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选聘。在两会上相关部门向我院提出了建议,要求从了解熟悉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中选聘一部分人民陪审员。我院正在研究,也请你们按人民陪审员的要求提出建议名单,我院再和有关区、县联系,尽力解决好这一问题。三是积极开展审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各个人民法院都应选择一些开发园区和民营企业作为联系点,送法进园区、进企业,及时听取园区、企业的法律需求,及时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并针对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和司法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总之,作为人民法院,将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竭尽全力,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竭尽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五个重庆”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