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会员企业: 为加强我市民营企业与台湾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深海峡两岸同胞相互了解与友谊,我会近年来成功组织了数批考察团赴台考察。考察团拜会了台湾友好商会,参观考察了著名企业,取得良好效果,团员们深入的了解台湾经济形势和人文风貌,部分会员企业已与台湾有关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为进一步发挥民间商会优势,加强我会与台湾商会组织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应中华国贸协会的邀请,我会拟于2009年8月(具体时间依手续办理时间而定)组织民营企业家及相关负责人赴台湾经贸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访时间:2009年8月,考察天数十天。 二、考察内容:拜访友好商会;参观工商企业;与台湾相关企业座谈交流等。 三、费用:15900/人。费用包括:往返机票,全程食宿、证件、交通、考察、参观、拜访、保险费用等。报名后如因团员个人原因无法出行,已产生费用不能退还。 四、报名时间:因办理经贸考察需较长准备时间,手续繁琐,需要国台办和台湾双方审批,请于5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市工商联联络部,并领取相关表格,同时请交清全部费用。 联系人:周愚 67516637 传 真:67516593 附件1:报名回执表 附件2:办理手续所需材料清单 重庆市工商联 2009年5月4日 附件1:报名回执表 姓 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 | | 联系电话(本人手机) | 联系人及电话(方便办理手续) | | | 是否市、县级人大政协委员(注明任职时间) | |
附件2:办理手续所需材料清单 1、 填写一份《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旅行申请书》,另外两份请仅在背面申请人处签名和盖私章,其余内容留空白。(表格请向市工商联联络部索取)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关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护照规格照片四张 5、 本人在职证明(繁体字/工作年限需在二年以上)加盖公章。 6、 如果是市、县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请附在职证明并注明任职年份或代表证的复印件。 在职证明样本: 在職證明 茲證明***同志從二00四年至二OO九年在我公司擔任董事長,任職時間五年。 重慶**************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