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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贾庆林同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11-26浏览次数:

各区县(自治县)工商联、直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

日前,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了“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授予100名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大力弘扬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为核心的“优秀建设者”精神,积极服务科学发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同时,对工商联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现将全国工商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贾庆林同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全联通[2009]2号)和《贾庆林同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市工商联宣传部。

附件:

    一、全国工商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贾庆林同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章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二、《贾庆林同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章大会上的讲话》。

联系人:李佳  谢强

联系电话:67516602    传真:  67516623

电子邮件:gslxcb163.com 

重庆市工商联

                                   20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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